乐山市沙湾区专题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时间:2023-04-07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4月4日,乐山市沙湾区统战系统专题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古志国主持会议,各镇(街道)统战委员、区政保大队大队长、区委统战部、区侨联全体机关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
会议要求,一要深化学习领会。各镇(街道)统战委员、区委统战部、区侨联全体机关干部要进一步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立法目的、主要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理清工作任务。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条例》内容,要求统战部全体机关干部和各镇(街道)统战委员认真学、深入学、全面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认真传达学习,组织专题讨论,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二要抓好贯彻落实。各镇(街道)统战委员、区委统战部、区侨联全体机关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把《条例》的核心要义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层层传达,落实到镇,贯彻到村。三要做好宗教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宗教领域重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始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不断提高沙湾区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及时将学习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