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民宗委三举措务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
时间:2023-11-1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阿坝州民宗委建强阵地、加强协作、争取资金,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工作。
(1)建强阵地,打造共有精神家园。在马尔康市新建并命名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广场、商场,在全州打造民族团结进步街道、长廊、浮雕、文化亭等中华民族共同体视觉形象,充分发挥松潘县红军长征纪念碑碑园、理县薛城镇民俗博物馆(筹边楼)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宣传阵地作用。以“石榴花开·美丽阿坝”十大行动为抓手,推动创建工作向窗口单位、重点行业、群团组织等基层各领域各方面延伸。评选表彰79个模范集体、150名模范个人,为全州各族群众树立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2)加强协作,搭建“三交”工作平台。与德阳市签订“德阳-阿坝共建民族团结进步走廊协议”,与雅安市签订“雅安-阿坝州民族团结区域合作协议”,持续促进各民族跨区域交往交流交融。借助“东西协作”“对口援建”等平台,与浙江嘉兴、温州等地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与省内援藏县(市)、东西对口协作县(市)和省交界处县(市)缔结创建联盟,形成“东西结对、山海结盟、民族结亲、兄弟结义”的和谐民族关系。
(3)争取资金,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形成2023年民族地区开发资金项目及13196万元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审定后下达。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各民族发展任务)6563万元。完成2024年全州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评审推荐,阿坝县麦尔玛镇阿布洛村等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和汶川县三江镇乐活村等4个民族特色村寨项目,通过省级评审,将分别获得4000万元和2000万元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