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高质量建设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时间:2023-10-14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10月11日,西部地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在阿坝州茂县举行,来自10个西部地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13个建设单位作交流发言,阿坝州围绕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作交流发言。
据了解,自2007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在全国先后设立了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涉及17个省(区、市)。其中,16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已通过文化和旅游部验收,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于2008年10月以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精神家园重大工程授牌成立,2019年正式升格为保护区,主要以茂县、汶川、理县为主体,兼及毗邻的松潘县、黑水县。”会上,阿坝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星介绍,羌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为“急需保护的非遗名录”,藏羌碉楼与村寨进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在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引领下,河曲马黄河草原文化、嘉绒文化、白马文化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相继设立,壤巴拉塘文化生态保护区等4个州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个县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持续开展,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全域覆盖的市(州)。
近年来,阿坝州在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当中,始终坚持“七抓”即“抓机制、抓项目、抓队伍、抓阵地、抓平台、抓活动、抓产品”的举措,在推动保护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方面取得了五大成效,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三保护一传承”模式,高质量推进了保护区建设,走出了一条具有四川特色、阿坝特点的非遗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活态传承的新路子。